更改链接对象或嵌入对象 1.右键单击对象,然后指向快捷菜单上用于处理对象的命令。 命令的名称取决于对象是单张幻灯片还是整个演示文稿,以及对象是链接的还是嵌入的。例如,如果对象是指向演示文稿的链接,则命令为“链接的演示文稿对象”,但如果对象是嵌入的幻灯片,则命令为“幻灯片对象”。 2.单击“打开”或“打开链接”,这取决于对象是嵌入的还是链接的,然后进行所需的更改。 如果是嵌入对象,更改仅在文档内的对象副本中生效。如果是链接对象,则会更改源文件。 |
更改链接对象或嵌入对象 1.右键单击对象,然后指向快捷菜单上用于处理对象的命令。 命令的名称取决于对象是单张幻灯片还是整个演示文稿,以及对象是链接的还是嵌入的。例如,如果对象是指向演示文稿的链接,则命令为“链接的演示文稿对象”,但如果对象是嵌入的幻灯片,则命令为“幻灯片对象”。 2.单击“打开”或“打开链接”,这取决于对象是嵌入的还是链接的,然后进行所需的更改。 如果是嵌入对象,更改仅在文档内的对象副本中生效。如果是链接对象,则会更改源文件。 |